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編制單位: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
編制時間:2015年10月12日
1.4 事件分級
2.2.2社會環境簡況
2.4.3噪音
3.1.2生產過程中由于長時間停水、停電、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導致污水超標排放環境危險性分析
4、環境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總 則
隨著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和環境污染治理舊賬的拖欠,我國已經步入突發環境事件的高發期。一些行業產能過剩,部分企業經營困難,客觀上存在停運治污設施和偷排漏排的動機,環境執法的難度和壓力加大,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突發環境事件時有發生,并且具有較大危害程度。
一些地方的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給當地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很大影響。城市污水處理廠作為城市主要的公用基礎工程,一旦發生事故風險,可能會造成下游河流斷面水質急劇變差,污水處理廠因故障無法運行,將嚴重影響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
鑒于污水廠突發環境事件一次排污量大、影響范圍廣、危害強度大、發生突然,后果嚴重的特點,急需提前編制出適合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特點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習,以確保做到對突發環境事件反應快速,救援及時,應對措施得力有效,保障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雖然城鎮生活污水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比一般工業廢水都低,但如果不處理就直接排入水體,將造成城區河道污染。在生產過程中如果有不穩定因素波動或者特殊事故發生,都有可能引起運行不穩定或者出水超標甚至停產。為此,根據省、市環境保護局的要求,針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超標、極端天氣因素引發的自然災害對設備設施、構筑物破壞、長時間急暴雨造成污水廠水質超標事件,根據污水廠生產特點,營運特性,特編制了本應急預案,在事故中,將環境、經濟以及生命損失降至最低。
為了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及時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助,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同時警戒企業防微杜漸。我廠從企業自身安全生產、保護環境的目標出發,組織編制《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實現一旦有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企業即可按照本應急預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方法,緊張有序的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護生態環境。
1.2 編制依據
此次《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各級政府下達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文件進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護法》
(4)《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5)《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8)《危險化學品名錄》
(9)《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0)《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1)《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12)《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15)《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6)《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試行)(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
(2)《廣東省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可行性研究報告》
(3)《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韶)環境監測(綜)字[2003]第0030號
(4)《關于印發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廢水在線監控項目建成驗收檢查意見的通知》(韶環〔2008〕139號)
(5)《關于印發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廢水總排口氨氮在線監控項目建成驗收意見的通知》(韶環〔2011〕67)
(6)《韶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廢水總排口COD在線監測設備更換驗收意見的通知》(韶環〔2012〕69)
(7)《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染物許可證》
1.3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污水廠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企業負責處置或者參與處置的重大、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具體包括:
(1)生產過程中由于長時間停水、停電、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造成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嚴重不達標的污染事故;
(2)暴雨、高溫、低寒、雷擊等氣象因素引發的自然災害對設備設施、構筑物破壞導致污水超標排放環境危險;
(3)原輔材料、產品的儲存、使用以及運輸環節產生的環境危險;
1.4 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級。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1.5 工作原則
堅持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處置,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本著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方針,切實提高企業及各級部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著重貫徹如下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件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接受政府環保部門的指導,使企業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成為區域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實行“法人代表統一領導指揮,各單位積極參與和具體負責”的原則,加強企業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思想、物資、技術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習,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企業和其它企業及社會提供服務,做到應急快速有效。
(4)堅持指揮機構單獨設立,應急不能職能交叉、分散力量的原則。
(5)堅持按照應急體系設置機構職權,應急指令下達應急部門應在一條線上,以減少執行時間、增強執行力度。
1.6 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和內容
1.6.1 編制程序
本預案編制嚴格參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其編制程序見圖1-1:
|
1.6.2 編制內容
本預案的編制內容共分為九個部分,即:基本情況調查、危險性分析、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保障措施、預防和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演習和附則,詳見圖1-2:

1.6.3應急處理原則
污水處理廠需要保證運行正常,一旦長時間停產,用于污水處理的微生物將大量窒息死亡,正常的生產工藝過程遭到破壞,必須花費一定的時間對微生物進行培養和馴化,從而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并導致大量污水直排,直接威脅外部生態環境,所以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所提措施應遵循以下前提:
(1)加強運行管理,保證污水處理廠運行正常,禁止污水直排。
(2)及時掌握污水處理廠供電信息保證正常電力供應,完善電力設施管理,保證雙回路供電正常運行。
(3)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維護,避免故障的發生。
2、基本情況調查
2.1 企業概況及廠區布置
2.1.1 企業簡介
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2002年為民辦的八件實事之一,也是保護珠江流域的重點環保工程之一。該工程于2002年8月正式動工,2003年8月竣工投產,該廠設計規模日處理量為3.0萬立方米,分二期建設,首期建設日處理量1.5萬立方米,投資3500萬元,工藝為改良氧化溝污水處理工藝,由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院設計,出廠水指標執行標準是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排放物限值)(DB44/26-2006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及國家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中的較嚴者。主要處理韶關市十里亭片區的城市生活污水和部分工業廢水,服務人口8-10萬,廠區占地面積35畝,污水收集管網總長4.8Km。配備管理人員與生產工人20人,實行四班三運轉24小時連續生產。
生活污水經管網收集后,經預處理工段,主要包括粗格柵、進水泵房、細格柵、沉砂池除去污水中粒徑較大的顆粒和水中懸浮物,隨后污水進入厭氧-氧化溝二極生化處理工藝,生化處理后經二沉池沉淀,再經二氧化氯消毒處理,排入江河。
2.1.2 企業總平面布置
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位于韶關市湞江區十里亭金鳳坪村,地理坐標為:E113°33′31″,N24°49′51″。
本廠區占地面積35畝,分為二期工程建設完成,即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主要包括粗格柵、進水泵房、細格柵、旋流沉砂池、厭氧池、氧化溝、二沉池、污泥回流井、接觸消毒池、儲泥池、污泥脫水間、加氯間及加藥間、鼓風機房、倉庫及機修間、綜合樓、高低壓變配電房等構建筑物。
2.2 企業周圍的城市概況及自然環境
2.2.1 自然環境
1、氣候及氣象
韶關市屬于季風型中亞熱帶和南亞熱帶氣候,陽光充分,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8.8-21.6℃,最低氣溫-4.3℃,平均相對濕度76%,年平均降雨量1480-2200毫米,本地區常年主導風向為北風,最大風速北風8級。
2、地形水文
本廠位于十里亭鎮金鳳坪村轄區內,現場為魚塘、耕植地和苗圃等,高低不平,溝渠縱橫,水系較發達,武江河從場地東南面傳流過。在地貌上場地為河漫灘和Ⅰ級階地的過渡地帶。十里亭片區黃崗山為市區最高峰,黃岡山海拔480米,其余地勢較平坦,大致是北高南低。
本廠位于武江河畔,地表水系較發達,溝渠縱橫、魚塘密布,地表水排泄條件較好。地下水位受武江河水影響較大。場地內地下水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為第四系空隙潛水,一種為巖溶裂隙水。兩類含水層有統一的地下水位,水力聯系密切。其余各層為弱水層或相對隔水層。廠內地下水變化明顯受武江河水位的制約,由于場地地下水的主要含水層-亂石層為強透水層,且與武江河床底的卵石層位于同一層位,因此,可用武江河韶關河段的水位的變化來判定場地地下水水位的變化。
2.2.2 城市概況
韶關是廣東省的“北大門”,北江中上游,南接廣東珠江三角洲,北界湖南,東鄰江西,是粵湘贛三省的商品集散地,是接受珠三角產業轉移的一塊“綠洲”和“寶地”,廣東珠三角開拓內地廣大市場的“黃金通道”。韶關市總面積18385平方公里,人口310萬。轄湞江、武江二區,曲江、仁化、始興、翁源、新豐、乳源、樂昌、南雄8縣。市區三面環山,狹湞江、武江、匯入北江,稱“三江六岸”。
韶關是廣東省旅游資源最豐富、存量最大、最集中、品味最高的地區之一,名山、名水、和名寺等自然景觀、人文歷史聞名中外。主要有:譽為“紅石公園”的國家4A級風景名勝區仁化丹霞山、中國江河第一漂流九瀧十八灘等,聞名中外的“馬壩人頭骨化石”、“石峽文化遺址”獅子巖,富有民族風情的必背瑤寨,以尋根問祖為特色的珠璣古巷,還有“粵北大峽谷”、南華禪寺、云門寺、別傳寺等。
韶關市根據山脈和河流等自然因素,可以劃分為五個組團,分小島、西河、東河、十里亭和韶南組團。十里亭包括十里亭和五里亭兩片區,位于市區北部,是韶關的主要工業基地。十里亭組團是市區對外的交通樞紐,京廣復線穿越此區,黃岡東站及大量軍事民用倉庫位于黃岡山腳下。
2.3 企業生產現狀
2.3.1 主要產品及規模
本污水處理廠是一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企業,設計處理能力為1.5萬噸/天。
本污水處理廠設計進出水水質指標見表2-1:
表2-1 進出水水質指標
項目 |
BOD5 |
CODCr |
SS |
NH3-N |
TP |
進水(mg/L) |
150 |
250 |
200 |
25 |
3.5 |
出水(mg/L) |
20 |
40 |
20 |
8 |
0.5 |
2.3.2 主要構筑物及生產設備
(1)主要配套構筑物
本企業生產中的主要配套構筑物詳見表2-2。
表2-2 污水處理主要構筑物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尺寸(單座) |
結構 |
數量(座) |
備注 |
1 |
粗格柵 |
13.6×6×11.3m (總高) |
鋼混 |
2
|
組合建造 一二期合建 |
2 |
進水泵房 |
||||
3 |
細格柵 |
12.44×6.48×3.15m |
鋼混 |
||
4 |
旋流沉砂池 |
||||
5 |
厭氧池 |
42.3×16.9×5.3m |
鋼混 |
2 |
組合建造 |
6 |
氧化溝 |
||||
7 |
二沉池 |
D=22 m, H=4.75 m |
鋼混 |
2 |
|
8 |
污泥回流井 |
D=3m, H=6 m |
鋼混 |
1 |
|
9 |
接觸消毒池 |
13.3×10×3.5m |
鋼混 |
1 |
|
10 |
儲泥池 |
4.5×4.5×4m |
鋼混 |
2 |
一二期合建 |
11 |
污泥脫水房 |
22×12×6.5m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2 |
消毒間及加藥間 |
8.4×10×5.9m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3 |
鼓風機房 |
11.7×8×6.5m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4 |
倉庫及機修間 |
8×6×3.6m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5 |
綜合樓 |
400 m2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6 |
高低壓變配電房 |
22×8×3.6m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7 |
停車場 |
100 m2 |
鋼混 |
1 |
一二期合建 |
18 |
除臭裝置 |
5×10m |
鋼混 |
1 |
|
(2)主要生產設備
本企業主要生產設備概況見表2-3。
表2-3 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
序號 |
構筑物 |
設備名稱 |
主要技術參數及要求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粗 格 柵 及 提 升 泵 房 |
潛水排污泵 |
Q=375m3/h,H=12m,潛水泵,濕式安裝,N=24.3kw |
臺 |
2 |
|
2 |
Q=750m3/h,H=12m,潛水泵,濕式安裝,N=43.3kw |
臺 |
1 |
|
||
3 |
機械粗格柵 |
回轉式,型號:WL-SS-700,規格:700*1000*25 m m,N=1.5KW |
臺 |
1 |
|
|
4 |
人工粗格柵 |
槽寬B=1.0 m,柵條寬S=10 m m,柵間隙b=25 m m,安裝角度70℃ |
臺 |
1 |
|
|
5 |
細 格 柵 |
機械細格柵 |
回轉式,柵槽寬B=1.0 m,柵條寬S=10 m m,柵間隙b=5 m m,N=1.1kw |
臺 |
1 |
|
6 |
人工細格柵 |
槽寬B=1.0 m,柵條寬S=10 m m,柵間隙b=10 m m, |
臺 |
1 |
|
|
7 |
漿板攪拌器 |
D=910㎜,N=0.75KW |
臺 |
2 |
|
|
8 |
砂泵 |
Q=20m3/h,H=5m,N=1.5KW |
臺 |
1 |
|
|
9 |
砂水分離器 |
Q=1.5m3/h,N=0.5KW |
套 |
1 |
|
|
10 |
厭氧池及氧化溝 |
潛水推進器 |
1.6KW |
臺 |
6 |
|
11 |
潛水攪拌器 |
1.5KW |
臺 |
4 |
|
|
12 |
微孔曝氣器 |
彈性橡膠膜KKI215 Q=1.5-2.5 m3/h |
套 |
1096 |
|
|
13 |
鼓風機房 |
羅茨風機 |
Q=42.5m3/min,H=55Kpa,N=75KW |
臺 |
2 |
|
14 |
|
|
|
|
|
|
序號 |
構筑物 |
設備名稱 |
主要技術參數及要求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5 |
消毒間及加藥間 |
二氧化氯發生器 |
有效氯產生量:2000g/h,N-1.KW |
臺 |
2 |
|
16 |
二沉池 |
周邊傳動半橋刮泥機 |
Φ=22 m,N=0.75KW |
臺 |
2 |
|
17 |
污泥回流井 |
污泥回流泵 |
Q=320m3/h,H=6.5m,N=12.5KW |
臺 |
3 |
|
18 |
儲泥池 |
攪拌機 |
N=2.8KW |
臺 |
2 |
|
19 |
污泥脫水機房 |
離心脫水機 |
污泥處理量:12 m3(h·臺),污泥含水率99.2% |
套 |
2 |
|
本企業主要車間概況見表2-4。
表2-4 主要車間概況
序號 |
車間名稱 |
功能說明 |
備注 |
1 |
中控室 |
控制全廠的設備開啟和工藝調節 |
|
2 |
提升泵房 |
將城市污水提升至氧化溝 |
已除去懸浮物 |
3 |
脫泥機房 |
泥水分離,將泥塊外運 |
污泥已烘干 |
4 |
消毒間 |
二氧化氯消毒 |
|
2.3.3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2.3.4 企業安全管理現狀
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企業已經在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組織機構,如班長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各個崗位的操作規程。除此之外,企業領導班子還在組織機構上加強了對安全、環保的管理,成立了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環保領導小組等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日常的安全環保管理、檢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事故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組織培訓,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4污染物產生情況及環保措施
污水處理廠是改善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環保工程,本工程完成后,將對武江的水質起到改善作用,但工程運行又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目前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分析如下:
2.4.1 廢(尾)水
污水處理廠廢水主要是經處理后的污水,即尾水和少量辦公生活區污水。生產廢水主要是經處理后的污水,即尾水和來自沖洗污泥脫水機的沖洗廢水,污泥脫水系統沖洗廢水;職工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為CODCr、SS、NH3N和BOD5。該廢水通過廠內污水管道系統匯入廠區粗格柵前集水池,與城市污水一并進入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最終達標排放。
根據2003年12月11-12日的驗收監測,各指標的濃度均能夠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B標標準達標排放。
2.4.2廢氣
污水處理廠產生廢氣主要是在提升房、厭氧過程、污泥脫水間產生惡臭類物質,根據2003年12月11-12日的驗收監測,臭氣濃度均<10,屬無組織排放,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大氣污染物的二類區排放標準。
2.4.3噪聲
根據2003年12月11-12日的驗收監測,在廠區東、南、西、北圍墻外監測結果均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要求的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標準。
2.4.4固體廢物
污水處理廠產生固廢包括格柵截流的垃圾、沉砂池產生的泥砂及污水生化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剩余污泥。本污水廠固廢產生及處置情況見表2-4。
表2-4 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措施情況一覽表
固廢來源 |
主要成份 |
廢物類別 |
產生量(絕干重) |
處置措施 |
噸/年 |
||||
格柵 |
塑料、玻璃、生活雜物等 |
一般固廢Ⅰ類 |
700 |
外運衛生填埋 外運綜合利用 |
污泥脫水車間 |
干污泥 |
一般固廢Ⅰ類 |
3、環境危險性分析
3.1 環境危險源分析及危害
3.1.1 危險源辨識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產污排污情況、污染物危險程度、周圍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要求,結合企業安全評價資料,本預案對可能存在的環境危險源及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結果確定有以下:生產過程中由于長時間停水、停電、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導致污水超標排放環境危險;暴雨、高溫、低寒、雷擊等氣象因素引發的自然災害對設備設施、構筑物破壞導致的環境危險。
3.1.2生產過程中由于長時間停水、停電、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導致污水超標排放環境危險性分析
污水處理廠是城市重要的基礎公用設施,如運行過程中突發事故會導致處理效率下降或污水處理廠無法工作,使大量污水下泄,對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
根據污水廠生產工藝分析,廢水處理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危險和危害主要有以下幾種。
(1)長時間停水造成的環境危險性分析
城市污水排水干網破裂,導致污水廠廢水進水量大幅減少,引起微生物死亡,在通水恢復后,細菌無法及時恢復,導致污水處理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達到設計處理效率,從而造成污水超標排放。
(2)計劃停電及臨時停電造成的環境危險性分析
區域計劃停電或臨時停電導致污水處理廠設備停止運行,尤其長時間停產事故,泵機無法運行,污水在調節池內滿溢后直接排放,導致廢水超標排放。
(3)污水處理廠發生故障造成的環境危險:
主要是污水處理廠設備發生故障或設備大修而無備用設備,或備用設備無法啟用,將導致進場廢水得不到處理從而引起超標排放,處理水池管道滲漏、堵塞也會引起污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風險。
3.1.3自然災害引發的環境危險性分析
夏季經常有暴雨出現,暴雨對污水處理廠所造成的影響,一方面是水量增加,影響處理工藝,另一方面是雨量增加,可能淹沒配電房,導致系統崩潰,污水處理廠停運。
3.1.4出水水質超標引起的環境危險性分析
出水水質是驗證污水處理廠是否正常運行的重要指標。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超標將對武江河造成嚴重的危害,如果影響是短期的,通過自然凈化等作用后,危害會逐步減小,如果是長期的,將嚴重污染排入北江河,造成嚴重的經濟和環境損失。
3.2 環境危險事故分級
通過對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及危險性的分析,根據危險事件可能引起的環境污染、經濟損失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四個等級。
① 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的;
② 人員有輕微傷害的,如輕微灼傷、輕微中毒。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界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① 事故造成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包括2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②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1人以上,3人以下中毒、重傷的;
③ 對大氣、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界定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① 事故(存在的隱患)對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一定威脅;
② 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傷;
③ 造成20-5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④ 對大氣、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較大污染。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界定為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① 事故(或存在的隱患)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②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重傷;
③ 造成5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④ 對大氣、地表水或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
3.3 企業潛在的危險事故和分級
依據上面的環境危險性分析和分級界定,匯總企業可能存在的環境危險類型、危險表現形式、危險分級以及危害,匯總于表3-1。
表3-1 企業環境事件具體情況表
設 施 設 備 |
水量大幅減少,引起微生物死亡,處理效率降低,超標排放。 |
各崗位設置專人負責,定期巡檢設備,定期維護,并記錄運行管理情況,與當地供電部門保持溝通 |
較大/重大 |
設備故障及廢水處理水量發生變化導致廢水超標排放,污染地表水,影響漁業生產。 |
停電導致設備無法運行 |
較/重/特大 |
|||
水泵、曝氣池設備發生故障 |
一般/較/重大 |
|||
暴雨大風極端氣溫等氣象因素 |
暴雨雨量超過污水處理廠設計值,就有可能發生廢水滿溢排放事故,造成下游生態環境污染。 |
各崗位設置專人負責,在極端天氣條件下,加大關鍵部位的巡檢頻率,注意管道、閥門的保溫、防凍。 |
較/重/特大 |
污染地表水,影響漁業生產。 |
高溫天氣,生產人員可能發生中暑、操作失誤等;低溫天氣可能會使室外設施設備和管線凍裂、破裂,從而導致廢水直接排放,污染周邊環境,極端天氣引起微生物死亡或變異,有可能造成出水不能穩定達標。。 |
較/重大 |
|||
出水水質超標 |
進水水質異常 |
各崗位設置專人負責,定期巡檢水區,做好應急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 |
較/重/特大 |
污染地表水(武江),嚴重時影響下游生態環境。 |
3.4企業應急能力評估
3.4.1 應急裝備能力評估
從企業應急裝備現狀來看,企業應急物資相對完善,但是缺少應急搶險過程中必須的疏散隔離及設置警戒線需要的相關物資,企業應盡快補充完善重要物資。
3.4.2 綜合應急能力評估
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企業已經在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組織機構,如班長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各個崗位的操作規程。除此之外,企業領導班子還在組織機構上加強了對安全、環保的管理,成立了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環保領導小組等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日常的安全環保管理、檢查和技術措施的落實,事故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組織培訓,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污水處理廠已編制有《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成立了應急組織機構,建立了由20人組成的應急指揮部,對危險目標制定了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但由于企業事故應急組織人員職責及分工不全面,分級響應體系不完善,應急資源不充足,故不能有效應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4、環境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降低或避免特殊情況下突發環境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確保有組織、有計劃、快速地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地組織搶險和救援,必須建立環境應急組織機構,并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各成員的職責,應急組織的建立必須遵循應急機構人員職能不交叉的原則。
4.1 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及組成人員
4.1.1 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根據各級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的防污防突發危害形勢,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結合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工作組,并明確預案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等,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應急工作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企業實際生產情況,制定本單位環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和交流,建立起相應的監督機制,保障生產的安全運行;
(2)根據安全環保生產的要求,保障用于安全環保生產相關的設備設施投入和運行;
(3)建立環保安全檢查組織,及時積極對安全環保生產進行監督和維護,預防和消除環保安全事故隱患;
(4)熟悉應急預案的具體要求,并根據應急預案提出的應急物資計劃組織采購儲備應急物資,從人員、財力、物力等方面保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實施需要;
(5)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后,根據本預案制定的時限,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如實報告有關情況以及可能造成的污染危害等。
(6)全權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并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實施應急措施,結合實際決策總體救援處置方案;
(7)調度事故救援所需要的人、財、物的力量,并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事故處置方案。
4.1.2 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人員
本企業的環境應急領導小組主要由廠長、副廠長為副指揮長及各部門主管領班組成,日常工作由辦公室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廠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為基礎,即廠長任指揮長,副廠長為副指揮長,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廠辦公室。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指揮長:廠長任組長、指揮長
副指揮長:副廠長
成員:1個信息聯絡員
指揮長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發布搶險救援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副總指揮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及對事故的處理情況。
副指揮長職責:職責一,負責協助總指揮作好搶險現場救災工作的緊急組織,具體負責對各搶險隊的指揮工作,指揮技術人員,對搶險、搶修作業根據技術規范和工藝情況,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并向總指揮報告情況,落實總指揮發布的搶險命令。
職責二:負責義務消防經警人員的安排和現場保衛及周邊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后的現場保護,維護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壞情況發生。
職責三:負責組織物資保障隊,準備好人員和車輛,隨時準備按指揮長命令行動。負責物資保障隊的組織及材料,隨時準備補充搶險隊伍。
信息聯絡員職責:負責按指揮部命令進行上、下級的聯系和各搶險隊間的聯系,作好搶險工作記錄。協助檢查預案執行情況,根據現場技術人員意見,隨時向指揮部報告。接待有關部門人員的詢問。
4.2 環境應急工作組職責及組成人員
4.2.1 環境應急工作組職責
環境應急工作組負責現場所需搶險物資的搬運及現場搶救工作,做好各小隊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提前組織相關人員對環境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通過認真學習演習,了解熟知應急的程序、內容、操作方法等,使各個小組成員熟悉掌握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作用與職責,熟識企業污染物類型、環境危險源的位置、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并能鑒別異常情況的危險性,及各類污染物的危害性;了解周圍環境敏感點的位置、數量、類型,及污染事故可能對其產生的影響;掌握生產工藝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解決方案;掌握控險、排險、堵漏、轉輸的基本方法,防止污染物擴散;熟悉主要消防器材、防護設備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知如何正確報警及常用內、外部報警電話,編制內、外部電話清單并張貼在醒目的位置;了解熟知應急人員的基本任務及責任、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要求、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內容。
4.2.2 環境應急工作組人員
(1)搶險救援隊
隊 長:運行班班長
隊 員:水處理班2人;污泥脫水班1人。
職 責:執行領導小組的命令、決定,并根據其精神,結合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按照應急預案認真協調實施事故發生環節的救援搶險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力求將損失降低至最低。并負責應急響應結束后,配合信息聯絡員對事故的現場調查、組織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報。
(2)物資保障和運輸隊
隊 長:維修班班長
隊 員:維修班1名;電工班1名。應急車輛1輛和司機1名。
職責:負責實施應急設備和所需物資的供應配發,保障現場搶險和搶險物資的供給和運輸用車。隨叫隨到,不能有誤;
(3)疏散隔離和安全保衛隊
隊 長:中控室負責人
隊 員:中心控制室2人;門衛1人。
職 責:負責在險情發生時,安全疏散人員,同時隔離現場,設置危險警示標志,嚴格限制無關人員出入。
(4)醫療救護及善后處理隊
隊 長:辦公室主任
隊 員:辦公室2人,車輛1輛和司機1名。
職 責:負責指揮搶險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和對重傷員的轉治,保障搶險人員人身安全。
(5)環境監測隊
隊長:化驗室負責人
隊員:化驗室工作人員1人。
職責:負責事故可能污染到范圍內的環境監測(水環境、空氣環境或地面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并按照規定隨時上報。
具體人員配置情況
應急職務 |
姓 名 |
企業職務 |
聯系電話 |
(1)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
|||
指揮長: |
邱建明 |
廠長 |
13826371080 |
副指揮長: |
羅振鋒 |
副廠長 |
13509059567 |
(2)各工作小組成員: |
|||
①搶險救援隊 |
|||
隊 長: |
何計新 |
運行班班長 |
18948828094 |
隊 員: |
運行班人員 |
|
|
②物資保障和運輸隊 |
|||
隊 長: |
陳志斌 |
維修班班長 |
13826383156 |
司 機: |
葉會鵬 |
司機 |
13415698331 |
隊 員: |
維修班人員 |
|
|
車1輛 |
|
|
|
③疏散隔離和安全保衛隊 |
|||
隊 長: |
徐超亮 |
中控室負責人 |
13076283622 |
隊 員: |
運行班人員 |
|
|
④醫療救護隊 |
|||
隊 長: |
陳曉華 |
辦公室主任 |
13640183698 |
隊 員: |
辦公室全體人員 |
|
|
⑤環境監測隊 |
|||
隊 長: |
吳依華 |
化驗室負責人 |
13826373872 |
隊 員: |
化驗室全體人員 |
|
|
⑥善后處理隊 |
|
|
|
隊 長: |
陳曉華 |
辦公室主任 |
13640183698 |
隊 員: |
辦公室全體人員 |
|
|
4.3 外部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廠應急外部救援電話
項目 |
部門 |
第一聯絡方式 |
第二聯絡方式 |
備注 |
上級部門 |
韶關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
8522320 |
8520698 |
|
環保局值班室 |
8622730 |
|
|
|
外部救援 |
公安局 |
110 |
|
|
火警 |
119 |
|
|
|
急救 |
120 |
|
|
|
|
|
|
|
|
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 |
8877120 |
|
|
|
廠內部 |
值班電話 |
8858900 |
|
|
廠應急預案機構組織:應急預案機構組織設置由指揮長、政府部門、區醫院等單位組成。各部門在應急中的位置設置詳見環境應急組織機構圖4-1。
5、保障措施
應急搶險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物資、人員、通訊順暢等方方面面的保障。保障措施到位是搶險救援快速準確實現的基本條件。本企業的應急保障措施主要有:通訊與信息保障、資金保障、人力資源及技術保障和物資裝備保障等四個方面。
5.1 通訊與信息保障
信息的及時傳遞對應急搶險順利進行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企業必須做好通信與信息的保障工作。
通訊與信息保障主要由安全保衛隊負責,要建立通信系統維護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明確參與應急活動的所有部門通訊方式,分級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和通訊錄,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如手機、有線電話等),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5.2 資金保障
企業應做好事故預防預警及應急救援所必須的資金儲備。主要由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儲備。確保應急預案啟動之后,能夠滿足現場救援所需。
5.3 人力資源及技術保障
企業要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包括:搶險救援隊、物資保障隊、環境監測隊、疏散隔離隊、醫療救護隊和善后處理隊等專業救援隊伍,配備先進技術裝備,并明確各專業救援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定期對各救援隊伍進行專業培訓、演習。以便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以盡快處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本企業設置有搶險救援隊、物資保障隊、環境監測隊、疏散隔離及安全保衛隊和醫療救護隊等專業救援隊伍,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習及演練活動。
5.4 物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裝備保質保量的儲備和供應是應急搶險順利進行的基礎保障,本企業主要由辦公室及物資保障隊負責該項工作,企業應設應急專業物資裝備儲備,設專門的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建立應急物資裝備管理條例,做好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根據企業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及其相應的搶險方案進行必要的物資裝備儲備,需要儲備的主要物資裝備及企業儲存現狀見表5-1。
表5-1 應急物資裝備一覽表
分類 |
名稱 |
數量 |
備注 |
|
安全防護物資 |
現有物資 |
避雷針 |
2根 |
消毒間、鼓風機房 |
視頻探頭 |
8個 |
置于廠區各處 |
||
報警裝置 |
1套 |
中控室 |
||
口罩 |
25個 |
按需發放 |
||
應急照明燈 |
3盞 |
廠區各處 |
||
橡膠耐酸手套 |
5副 |
按需發放 |
||
現場搶險物資及設備 |
現有物資 |
消防栓 |
3個 |
|
防毒面具 |
2套 |
應急時使用 |
||
滅火器 |
15個 |
各構筑物、辦公區 |
||
雨衣 |
8套 |
應及時保證夠用 |
||
警示牌 |
若干 |
保證各處有警示牌 |
||
檢測儀器與藥品 |
現有物資 |
COD(GR)監測藥品 |
一組 |
化驗室,平時及應急急時夠用 |
NH3-N監測藥品及儀器 |
一組 |
化驗室,平時及應急時夠用 |
||
總磷監測藥品及儀器 |
一組 |
化驗室,平時及應急時夠用 |
||
BOD5監測藥品及儀器 |
一組 |
化驗室,平時及應急時夠用 |
由上表可知,本污水廠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基本能夠滿足應急需要,另外目前企業備用物資基本上都儲存于辦公室,介于突發環境事故搶險過程應迅速、便于操作等特點,建議企業設置專門的應急物資儲備倉庫,設置應遵循保證應急搶險迅速、安全、高效進行的原則。
5.5 宣傳、培訓和演習
宣傳、培訓和演習工作主要由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在企業宣傳欄等醒目處進行宣傳,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普及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對事故的防范意識;
(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和救護隊伍;
(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習,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全面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
5.6 應急能力保障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企業要對各個搶險救援小組的制度設置情況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儲備的管理與使用情況等方面,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建立定期的、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該企業制定了一系列的環保管理規程,且在日常生產中設有環保領導小組,負責該企業生產中涉及的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把環境保護制度落到實處。樹立“預防為主,防勝于治”的風險事故防范思想,把環保指標納入考核內容,明確指標、獎懲分明,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6、預防和預警
6.1 危險源預防
6.1.1 危險源監控
為了及時掌握危險源的情況,對危險事故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降低或避免危險事故造成的危害,必須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體系,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是監控內容:主要包括監控對象、監控部位、監控方式、監控時間以及監控頻率。
其次是監控人員、物資配備:監控人員落實到位,監控儀器(如電子視頻)、監控設施、化驗藥品配備齊全,并且落實到位。
各個危險源的監控體系,主要措施有:
(1)本污水廠配備有COD自動監控儀、氨氮自動監控儀、超聲波明渠流量計、水質自動采樣器、數據通訊傳輸系統、在線式不間斷電源。按規定及時對污水廠生產工藝進行水質、水量監測,并做好相關記錄。
(2)衛生防護及環保設施,要設置專人負責進行定期檢查,正常情況下,每班1次。檢查內容主要有事故池、急救箱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巡檢內容主要為事故池水位是否處于正常狀態,導流渠是否暢通。
(3)應急設備和物資設置專人負責,本企業的應急物資應該有滅火器、消防栓、防毒面具、報警器、編制袋、淋浴等。正常情況下按照規定例行檢查,汛期時要每天檢查,保證各種物資的充足與完備。
(4)應與當地供電部門保持溝通渠道,即使了解雙回路供電信息及停電計劃以便安排實施應對措施。
6.1.2 預防措施
根據危險源及危險因素分析,主要從以下方面預防。
(1)生產過程中的危險預防措施:
A、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執行定期監測制度,了解水廠進出水水質情況,防止污水水質水量波動影響水廠正常運行,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B、污水處理設施沿池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設施、安全圍欄;
(2)管理及操作環節危險預防措施
A、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B、對工作人員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定期進行理論和實踐考核,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資質,并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程;
C、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并按照要求穿工作服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如操作加藥設備時應戴橡膠手套、穿膠靴、戴口罩以及防護服;電氣檢修時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等;對勞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應定期檢測,以確保其有效性;
D、得知停電計劃或發現臨時停電時,應急小組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匯報,并在事故處理過程中隨時與供電部門及當地環保部門聯系;
如屬于計劃停電,應保持停電信息與各污水泵站進行溝通,停電前,開啟排水設備將管道內污水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管網容積儲水,送電后,立即開啟水泵,通知泵站進水,恢復生產,同時,根據停電時間的長短及污水廠調節池、管網情況確定能夠容納停電期間入廠得污水,如不能,及時通知當地環保部門,提高排水污水廠企業的排污標準,實現達標排放。
E、當出現設備故障及大修而無備用設備或備用設備無法啟用等情況時,要及時與應急領導小組聯系,確定大修時間,采取相關措施在大修期間存放污水,防止外排。在調節池與外排渠道間設置閘板,故障時及時關閉閘板,污水臨時存放在調節池內,待事故排除后,再將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處理廠。同時,根據大修時間的長短及污水廠事故池、管網情況確定能否容納大修期間入場的污水,如若不能則及時通知環保部門,提高排入污水處理廠企業的排放標準,確保達標排放;
F、安排至少2工人24小時巡查,檢查排洪、排水設施有無淤堵、坍塌、結構變形,污水處理廠構筑物時候出現泄漏、塌陷,檢查排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
G、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加強對汛期進廠污水的監控,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汛期前,應對污水處理廠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雨季期間,加強對設施的日常檢查,同時與氣象部門保持經常聯系,及時掌握氣象信息;事故可能發生時,通過預先確定的報警方法及早采取措施;
6.2 危險預警
預警即是預測未來可能發生的危機和災難,并預先對其進行準備和預防。事先預防勝過事后補救,可以最大限度減少生命財產的損失,提高人們的生存能力。
6.2.1 預警分級及預警方式
根據該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可能發生的部位、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應危險源分級內容,將該企業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為4級。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1級預警(特大突發環境事件)、2級預警(重大突發環境事件)、3級預警(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和4級預警(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每級預警方式主要通過固定電話和手機迅速進行,然后隨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會升級、降級或解除。
本企業的預警方式主要有報警裝置、固話、移動電話。
6.2.2 預警及措施
本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預警,指的是當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環境突發事件時,怎樣在第一時間內將危險信息傳送給企業所有人員和周邊涉及人員,以及怎樣準備及進行應急救援工作,將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
當企業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能夠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必須要按照本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后,企業根據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及時上報給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政府相關部門及企業各部門應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事故發生后首先按照指揮部的命令通過電話通知全廠人員,根據危險等級由對應的部門發布相應的預警通知:1級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2級預警由市環保局負責發布,3級預警由本污水廠負責發布,4級預警由班組負責發布;
(3)搶險組及應急救援隊伍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現場負責人及監測人員根據事故變化動態和發展,監測結果,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危險情況;
(4)根據需要采取設置的措施疏散、撤離或轉移者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5)在事故發生一定范圍內根據需要迅速設立危險警示牌(或設置隔離帶),禁止與事故無關人員進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6)及時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物資材料供應保障工作。
6.3 預警支持系統
該企業的預警支持系統主要有預警監控支持系統、預警方式支持系統和預警管理支持系統三部分組成。
6.3.1 監控支持系統
本企業的預警監控支持系統主要是指監控人員數量落實到位;監測設施、儀器完善;監控場所的監控人員堅守崗位;監測設施、儀器狀態良好;
正常生產時,各崗位不少于2人,其監控方式主要通過定期巡檢設備及時發現問題,提出預警;巡檢頻率嚴格按照規程執行,正常生產情況下,每班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特殊情況下,現場不能離人隨時觀察。
對于安裝有溫度計,壓力表、液位計、電子視頻COD、氨氮在線監測等儀器的設備設施。通過電腦操控系統,隨時觀察水量、COD和氨氮的變化情況,遇到特殊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并上報。
檢測設施在化驗室,化驗室內設有化驗臺,所需化驗儀器、試劑藥品應齊全。對化驗人員必須進行考核上崗,合格人員則進行定期的培訓;監控、監測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正常情況下,氧化溝出水、消毒間出水按污水操作規程進行檢測,并做好監測資料記錄。
6.3.2 預警方式支持系統
本企業預警方式支持系統的主要內容有通訊信息傳遞工具,即電話、廣播、警鈴;通訊工具的維修人員要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完好,以使環境危險預警信息能快速、準確的傳遞,具體措施:
一般危險事件采用固定電話、手機;
較大和重大事件采用手機、警鈴、廣播;
若是火災、爆炸和潰壩事故采用警鈴、廣播、火警電話、手搖報警器。
6.3.3 預警管理支持系統
預警管理支持系統主要是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嚴格的操作規程,企業員工應嚴格按照各項規程進行巡檢、操作,各單元負責人應加強監管力度,正常生產情況下保證每班全方位巡檢一次,特殊情況下如暴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結合危險源監控情況加大巡檢次數,最終保證預警信息及時、準確的傳達、上報。
6.4 報警通訊
一旦發生事故,必須迅速報警。報警時應講清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事故發生部位、嚴重程度;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7、應急響應
7.1 響應程序
發現→逐級上報→指揮長(或指揮機構)→啟動預案
也就是說事故現場發現人員,及時逐級上報,企業相關領導和政府部門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搶險工作,并啟動響應預案。
企業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企業事故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各職能小組、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3)嚴格督促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4)劃定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根據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確定被轉移群眾的疏散及返回時間;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7)如有必要,請示上級邀請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7.2 應急指揮內容
企業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主要內容包括:
(1)發生緊急事件,所有員工聽從現場最高指揮者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有秩序的進行應急響應,要對事故現場應急行動提出原則要求;
(2)企業內的所有物資、工具、車輛、材料均以突發事件為第一保證目標,可授權現場最高指揮者隨機調動,事后報告和補辦手續;
(3)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以嚴防危險品擴散、保護現場人員安全、減輕環境污染為主要原則,其次考慮盡可能減少經濟損失;
(4)嚴格加強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劃定建立現場警戒區和臨時保護區,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和救援情況,確定被轉移群眾的疏散距離及返回時間;
7.3 應急救援
7.3.1 突發環境事故的疏散隔離
疏散隔離和安全保衛隊主要負責事故發生時疏散與應急搶險無關的人員并將其統一撤離到安全距離以外,同時設置隔離警戒線。
7.3.2 受傷人員救治方案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受傷人員的傷害程度以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該企業的應急救治方案具體如下:
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如果呼吸、心跳停止,應當對他進行胸外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如果溺水者的呼吸、心跳沒停止,可以用半蹲姿勢幫助溺水者 “控水”。方法是:救人者取半蹲位,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自己的膝蓋上,讓他的頭向下,并輕輕按壓他的背部,幫助他排出胃里、肺里和氣管里的水。“控水”以后,要清除溺水者嘴里、鼻子里的泥土、雜草、痰液等,便他呼吸通暢,
溺水嚴重,現場救治困難的,應迅速送到離現場最近的醫院搶救。
7.3.3 停電造成污水處理廠無法正常工作應急措施
(1)計劃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得知停電計劃后,班組負責人立即向污水廠負責人報告,污水廠負責人及時進行電力協調及現場考察。
具體的應急過程為:應急小組應保持停電信息與各污水泵站進行溝通,停電前,開啟排水設備將管道內污水降至最低水平,以充分利用管網容積儲水,送電后,立即開啟水泵,通知泵站進水,恢復生產,同時,根據停電時間的長短及污水廠事故池、管網情況確定能夠容納停電期間入廠得污水,如不能,及時通知當地環保部門,提高排水污水廠企業的排污標準,實現達標排放。
(2)臨時停電應采取以下措施
當現場人員發現電力故障造成停電,發現人員應:
① 立即上報:現場發現人員立即向當班負責人報告,當班負責人根據停電維修嚴重程度和波及范圍在5分鐘內向廠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決定是否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② 現場處置:積極組織力量維修,啟動備用發電機組,并立即與電力部門取得聯系;在調節池與外排渠道間設置閘板,無電力供應時關閉閘板,待事故排除后再將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處理廠。
③ 環境監測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監測污水廠出水水質情況,并詳細記錄好監測數據,以備應急領導小組參考。
④事故排除后,環境監測人員持續監測出水環境狀況,機械設備搶修人員負責對設備進行全面的維修保養,確保環境與設備全部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善后處理隊負責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和全面的設備安全檢查,詢問事故發現人有關情況,包括電力設備運行情況、故障部位等。
7.3.4設備故障應采取以下措施
當現場人員發現設備故障而無備用設備或備用設備無法啟用等情況時,要及時與應急領導小組聯系:
(1)立即上報:現場發現人員立即向事故所在當班負責人報告,當班負責人根據設備故障嚴重程度在5分鐘內向污水處理廠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決定是否上報;
(2)現場處置:積極組織力量維修,采取相關措施在大修期間存放污水,防止外排。在調節池與外排渠道間設置閘板,故障時及時關閉閘板,污水臨時存放在調節池內,待事故排除后,再將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處理廠。同時,根據大修時間的長短及污水廠事故池、管網情況確定能否容納大修期間入場的污水,如若不能則及時通知環保部門,提高排入污水處理廠企業的排放標準,確保達標排放
(3)環境監測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監測污水廠出水水質情況,并監測下游河流控制斷面水質,并詳細記錄好監測數據,以備應急領導小組參考。
(4)事故排除后,環境監測人員持續監測出水環境狀況,機械設備搶修人員負責對設備進行全面的維修保養,確保環境與設備全部安全后方可恢復生產;善后處理隊負責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和全面的設備安全檢查,詢問事故發現人有關情況,包括電力設備運行情況、故障部位等。
7.3.5出水水質超標應急措施
(1)進水水質超標
本污水廠收納的污水主要是湞江區十里亭鎮的污水,當有關人員發現進、出水水質出現異常時,應立即上報。工藝工程師必須到進水口和工藝處理環節仔細觀察,分析原由,并向廠長報告。若確實進、出水水質異常,對工藝設備產生影響或出水水質產生影響,工藝工程師則根據現有工藝設備,組織各工段對工藝設備參數進行修改。
7.4 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7.5 應急結束
7.6.1 應急終止的條件
當對發生事故進行一系列處理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乃至盡量低的水平。
7.6.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應急事故的處理,當符合上述規定中任何一種情況,即可確認終止應急,或由發生事件的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部可向所屬各專業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應急指揮部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7.6.3 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1)事故發生地相關政府或本企業有關部門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重大、較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于應急終止后上報;
(3)根據實踐經驗,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
(4)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物資供應組應增補應急物資使之滿足下次應急需要。
8、后期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企業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及損失賠償、生態環境恢復、經驗教訓總結及應急方案改進等內容。
8.1 人員安置及損失賠償
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對全企業員工做好精神安撫工作,對受傷嚴重人員繼續治療,并及時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賠償事宜。以保證企業人心穩定,快速投入正常生產。
8.2 生態環境恢復
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并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本企業可能造成的環境問題主要是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并對受污染范圍地表水、地下水質量進行連續監測,直至達到正常指標;對事故產生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繼續回用;若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時可以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評估,并對受污染的生態環境提出相應的恢復建議。企業根據專家建議,對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8.3 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企業在進行現場應急的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就要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全面收集有關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損失等方面的證據和資料,必要時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對于涉及刑事犯罪的,應當請求公安司法部門介入和參與調查取證工作。
現場應急處理工作告一段落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調查取證情況,依據相關制度,擬定追究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批,對于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真分析總結事故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根據調查所獲得數據,以及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最終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9、應急培訓和演習
9.1 原則、目的、作用及范圍
9.1.1 應急培訓和演習的原則
應急演習類型有多種,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雖有不同特點,但在策劃演習內容、演習情景、演習頻次、演習評價方法等工作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規定;在組織實施演習過程中,必須滿足“領導重視、科學計劃、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周密組織、統一指揮、分步實施、講究實效”的原則。
另外應急培訓、演習中必須特別注意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演習過程應盡可能模仿可能事故的真實情況,但不能采用真正的危險狀態進行演習,以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2)演習之前應對演習情況進行周密的方案策劃。編寫場景說明書是方案策劃的重要內容;
(3)演習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培訓,但不應將演習的場景介紹給應急響應人員;
(4)演習結束后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和整改。
9.1.2 應急培訓和演習的目的
應急培訓和演習的目的是通過培訓、評估、改進等手段,提高本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工作水平與應急救援隊伍的反應和銜接配合的協調能力;增強干部職工應對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有效發揮應急預案的防范和化解風險的作用;提高企業對環境事件的綜合應急能力。具體包括以下3方面:
(1)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行性,為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提供依據;
(2)檢驗企業各級領導、員工是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應急行動程序,以及各專業隊伍間的協同反應能力和實戰能力;
(3)提高人們抵抗事故的能力和對事故的警惕性,有效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減少事故損失。
9.1.3 應急演習的作用及對象
重大事故應急演習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正確運用可以發揮如下作用: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及時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機構、組織和人員的職責,改善不同機構、組織和人員之間的協調關系;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評估應急培訓效果,分析培訓需求。同時,作為一種培訓手段,通過調整演習難度,進一步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應急素質和能力;
(4)促進企業各級領導和員工對應急預案的理解,爭取他們對重大事故應急工作的支持。
本企業應急培訓和演習的對象主要是本企業范圍內員工,以應急救援人員為主。
9.2 應急培訓的基本內容
定期對企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基本的應急培訓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它有益于提高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最低程度的應急能力。有益于應急人員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啟動緊急情況警報系統、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因此,培訓中要強調危險物事故的不同應急水平和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內容。
9.3 應急演習分類
應急演習根據演習規模不同總的可以分為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
9.3.1 桌面演習(口頭演習)
桌面演習的特點是對演習情景進行口頭演習,一般是在會議室內舉行。由應急組織的代表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及其標準工作程序,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的演習活動。其主要目的是鍛煉參演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解決應急組織相互協作和職責劃分的問題。
具體到本企業,可以由應急領導小組發起組織,由廠長負責具體實施。如由廠長負責制定口頭演習計劃,編寫桌面演習方案和演習內容,演習參加人員,制定學習演習的時間安排,定期組織人員實際學習等。負責人還要將含有上述內容的計劃方案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實施結束,還應匯總所有參加人員為口頭演習所作的書面報告,總結每次口頭演習活動的經驗和實效,對活動提出新的改進應急響應建議。以書面的形式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為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做準備。
9.3.2 功能演習
功能演習主要目的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驗應急人員以及應急體系的策劃和響應能力為主。功能演習比桌面演習規模要大,主要針對需動員更多的應急人員、機構和更多組織的參與。一般情況下不在單個工段內部開展功能演習。
9.3.3 全面演習
全面演習是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開展的檢驗、評價,是對應急組織應急運行能力的演習活動。全面演習一般要求持續幾個小時,采取交流互動方式進行。演習過程要求盡量真實,輻射的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調用的應急人員和資源盡可能多。同時要對人員、設備、行動及其他相關方面開展實戰性演習,以檢驗各部門間相互協調的應急響應能力。全面演習完成后,除采取口頭評論、報告外,還應提交正式的書面報告。
本企業組成的以廠長邱建明為指揮長的應急預案指揮部在組織籌劃本企業的應急演習活動,確定采取哪種類型的演習方法時,首先應重視的主要因素有以下6個方面:
①預先籌劃的“應急預案和響應程序工作”的進展情況。
②本企業面臨風險的性質和大小。
③本企業現有應急響應能力。
④應急演習成本及資金籌措狀況。
⑤應急組織投入的資源狀況。
⑥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有關應急演習的規定。
10、附 則
10.1 有關名詞、術語
突發公共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區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應對的緊急事件。
應急預案:指針對突發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進程中,誰來做,怎樣做,何時做以及用什么資源來做的應急反應工作方案。
總體應急預案:指某個地區、部門、單位為應對所有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綜合性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指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其職責分工為應對某類具有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專項預案通常作為總體預案的組成部分,有時也稱為分預案。
應急處置:指對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應急響應以降低損失、影響的處理措施。
監測:指通過各種方式、方法觀測收集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并進行分析處理、評估預測的過程。
預警:指根據監測到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中的相關規定,提前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并提出相關應急措施建議。
應急狀態:指為應對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在某個地區,政府組織社會各方力量在一段時間內依據非常態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采取的有關措施和所呈現的狀態。
先期處置:指突發公共事件即將發生、正在發生或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在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
應急聯動:指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聯動,必要時,與軍隊、武警部隊聯動,互相支持,社會各方面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工作機制。
擴大應急:指突發公共事件危害、影響程度、范圍有擴大趨勢時,為有效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發展態勢,應急委員會等機構或者單位通過采取進一步有力措施、請求支援等方式,以盡快使受影響地域、領域恢復到正常狀態的各種應急處置程序、措施的總稱。
緊急狀態:指在特定的地區或者全市范圍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威脅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影響國家政權機關正常行使權力的特別嚴重突發公共事件,采取常態下的措施難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嚴重危害時,有關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宣布該特定地域進入的一種臨時性嚴重危機狀態。
次生、衍生事件:是指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其他事件。
耦合事件:是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段內發生的兩個以上相互關聯的突發公共事件。
后期處置:是指突發公共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所采取的一系列善后處理行動。
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環境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習)、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10.2 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出現新的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修訂、更新、完善預案。
10.3 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之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10.4 獎勵與責任追究
10.4.1 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在搶險救援工作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0.4.2 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工作不負責任的有關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公司開展用戶水表隨機抽查專項工作(二) 2016/4/29
- 下一篇:2015年韶關市自來水公司(韶關市第一污水處理廠)環保信息公 2016/4/29